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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大大YYDS!
  • 绝绝子,这章写得针不戳~~
  • 大大为啥还不更新,小丑竟是我自己!
  • 什么是快乐星球?下一章就是我的快乐星球。
  • 代入感太强了,我已经开始生气了!
  • 这是我不掏钱就可以看的吗?
  • 就这?你们觉得她好看?笑死人了,我也这么觉得
  • 听说这本书很好看,结果点开一看,呵呵,原来真的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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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没送出去的戒指

 

沈诩早上六点多就醒了,睡不着,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遇到简筝之后,他就开始失眠,舍友在床上翻了个身,咕哝着:“几点啊?”

“抱歉。”沈诩穿上衣服,“你睡。”

“没事,你最近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要是不对劲去医院看看啊。”舍友跟他关系还可以,很大程度上归功于沈诩的好脾气。

沈诩点点头:“嗯,谢谢。”

“客气啥。”

沈诩去厕所洗漱,尽量把声音弄到最低,出来后舍友又睡着了,他拿了瓶未开封的矿泉水,还有一包烟就下楼了。

六点半,天色微亮,沈诩穿着工作服,套上了身后的帽子,靠着路灯,在员工宿舍的楼下抽了根烟。

他之前跟简筝说很早就抽了,其实也不是,起码还不到两年,他第一次抽烟,是在跟简筝离婚后的第一天,他从民政局出来,经过一家便利店,他想买瓶水去公交车站,结账的时候临时让店员给他拿了包烟。

简筝从来不喜欢各种难闻的味道,尤其是烟味,他跟简筝住一起的那段时间里非常注重这些,生怕让简筝不舒服。

那天的公交站只有他一个人,他抽了一点,除了呛人,没别的感受,他甚至只抽了一半就扔了。

怪不得简筝不喜欢,他脑子里想的是这个。

后来从南宁搬到北州,很多个睡不着的夜晚,他就会抽烟打发时间。

他确实没想过还会再遇到简筝。

抽完烟,他把烟头扔进垃圾桶,看着时间去了厂区的食堂,他这里包三餐,基本都会在食堂解决,偶尔跟舍友出去吃点。

他只拿了两个鸡蛋,坐在食堂剥了,就着矿泉水咽进了肚子里。

离婚后,他几乎不做饭了,以前要给简筝做,一开始简筝不乐意吃,慢慢就吃了,简筝的喜好很好琢磨,不用他说,沈诩也能够看出来,喜欢吃什么,又讨厌吃什么。

他看了眼手上戴的电子手表,即将七点半,打算再在食堂坐半个小时。

从兜里拿出一副蓝牙耳机,这个还是他从网上图便宜买的二手货,当时刚住宿舍不习惯,舍友打呼声太大,他睡不着,买了耳塞也没用,就买了个耳机听歌,听着听着也就睡了。

他把耳机塞进耳朵里,随便挑了个歌单,坐在食堂最后面的角落里,等到了八点整。

上班时间,他先是找到了自己部门的经理,然后又去了趟人事,最后拿着辞职报告回了设备部。

“真不做了?不是一直做得好好的吗?”

沈诩只是摇摇头,说:“家里,有事。”

“好吧。”经理想留他来着,沈诩话虽少,但技术到位,学历也可以,沟通不费劲,那些普通工人比不了,走了确实还挺舍不得。

“但还没招到新的人,你这周就走啊?会不会太快了?”

“着急。”

经理也不方便多问了,只拍拍他肩膀。

沈诩在车间呆了一上午,中午吃过饭后回了宿舍,他把自己的东西简单收拾了下,床铺边上的柜子被他打开了,里面有串钥匙,他把抽屉往外拉,从里面掏出一个小盒子,黑色丝绒的。

他打开,里面是两枚戒指。

当初跟简筝结婚,还是准备了的,算不上太值钱,但也花了他不少积蓄。

领证第一天,简筝没回家,他手握着这两枚男戒,一晚没怎么睡,想着以后该要找个机会送出去。

只是到后来,他也忘了,简筝更加不知道他买过戒指,有时候也庆幸,没送出去挺好,不然简筝得笑话他。

冷言冷语的嘲笑,沈诩一般不会放在心上,只不过,这些都来自于喜欢的人的话,多少会让他有些难受。

他把戒指盒盖上,想着应该怎么处理掉,手机响了。

是夏邈发来的消息。

【中午吃的什么?晚上一起吃吗?我请你。】

夏邈是个不错的人,但沈诩对他没有感觉,喜欢是一件特别费时费力的事,他真的觉得有点累了。

他回复道:

【不用了,谢谢。】

沈诩在外面租了套房子,一室一厅,自己住刚好,正式离职那天,他拖着行李箱从宿舍离开。

那两枚戒指被他扔在了宿舍的垃圾桶里。

以前一直没扔,一是没舍得,二是也总理不清对简筝的感情。

最近简筝的频繁出现,让他不得不往前走。

厂区内只有班车,他得走十几分钟,才能到最近的车站。

到站后,沈诩又抽了根烟。

……

简筝病好后回了趟南宁,主要是带些东西去北州,方千帆又联系了他,他这回没理,说自己忙,后来方千帆的微信他一条也没看过。

父母让他回去吃饭,简筝找了个借口,说这两天要出差,下次回去。

他东西太多,预计在北州会呆很久,就想着把一些东西直接快递过去。

下午,快递员上门揽收,他留了齐明珠的电话,快递员走后,简筝把家里里外打扫干净,这些活以前沈诩做,后来他自己做,没想过找别人。

临近四点,门铃声响了,他去开门,发现门外是方千帆。

他没让方千帆进门,有些戒备:“干嘛?”

方千帆叹口气:“最近一直没见到你,你有没有事?”

“我能有什么事?”

方千帆:“怕你生气,那件事我一直以为你是知道的,抱歉,是我多嘴了。”

简筝觉得方千帆很奇怪,他生不生气有什么重要的?以前的方千帆压根不会在意他这些。

“你别说了行不行?”他其实还是不相信他会亲方千帆,但是沈诩承认了,所以他不是很想见方千帆。

眼前人的脸对现在的他来说,已经有些陌生了。

而且简筝发现,对方千帆的喜欢早就在不停歇的时间里流逝了。

“简筝。”方千帆意有所指地看着他,“你向我打听沈诩,是想跟他复婚吗?”

简筝的手还搭在门把上,方千帆说:“你喜欢他?”

简筝像是被戳痛了,眼睛发红:“怎么了?不行吗?”

以前谁说这话他都要反驳,因为简筝最不可能喜欢的就是沈诩,身边朋友笑话沈诩,给他起外号,简筝也没管过,他最讨厌沈诩的时候,就是他们刚结婚那会儿,他完全不在意沈诩心里怎么想,都是他该的。

“好吧。”方千帆笑了笑,“果然,时间会改变很多。”

“你到底想说什么?”

“没什么,那我不自讨没趣了,祝你复婚成功。”

简筝在他转身之后叫住他:“方千帆。”

方千帆转过来,“怎么?”

“你跟沈诩认识多久了?”

“他刚进大学,我就认识了。”

简筝说:“那就是好几年了。”

“简筝。”方千帆跟他面对面,双手插在裤兜里,脸上泛着意味不明的笑,“我跟他认识的时间跟你是一样的。”

“什……”

“大一迎新生那天,我跟你在一起,沈诩是我们接的第一个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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