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九月中旬,简筝跟沈诩一起回了趟南宁。
他没有第一时间通知爸妈,而是跟沈诩回了当初一起住的房子,两个人光打扫就花了很长时间,简筝双手沾满了灰,脸蛋也是。
沈诩带着他在卫生间洗手,从后面抱住他,挤了点洗手液往他手上摸,十指缠绕,滑腻不堪的全是白色的泡沫。
“今天只洗一次手。”简筝感受着沈诩在耳根的呼吸说。
“没关系,脏了就洗。”
简筝现在对自己要求很高,他坚信到年底洁癖一定可以好得差不多,不过沈诩这个事不是很在意,因为他觉得简筝已经好很多了,没必要对自己太苛刻。
“明天跟我爸妈吃饭?”简筝跟他商量着,“好吗?”
“嗯。”
镜子里的沈诩很认真地在帮他洗手,垂着睫毛,额前散落了几根头发,不工作的时候还是习惯戴眼镜,面貌看上去跟他们刚结婚时差不多,简筝最喜欢他这样。
“那我一会儿给我妈打电话。”
“好。”
“沈诩。”
“嗯?”
沈诩拿了毛巾给他擦手,简筝却歪过脑袋要跟他接吻。
这种动作对现在的他们来说太过熟悉,沈诩当即就给了回应,眼镜都往下掉。
简筝帮他往上推了推,问:“你累吗?要不要休息一下?”
沈诩捏他耳朵表示拒绝,俩人忙完抱着一块儿睡了午觉,醒来下午四点,收拾了一下准备出门吃饭。
简筝觉得跟沈诩约会还是让他有些激动,脸上的红晕下不去,像是个等着春游的小孩儿。
“吃什么?”简筝背了个挎包,里面装了些杂七杂八的小东西跟手机,“烧烤吗?”
沈诩一愣,觉得讶异:“怎么想到,吃这个?”
“今天还没去人多的地方。”
沈诩自然答应。
俩人挑了个人流量比较大的夜排档,也没开车,打的去的,挑完串后找了个角落里的桌子坐着,简筝问沈诩:“下个月看演唱会吗?”
沈诩一边擦桌子一边问:“什么演唱会?”
“郝梦啊。”简筝说,“下个月,在北州体育馆,这是她第二次来。”
沈诩随口问了句:“第一次?”
简筝语气带了点遗憾,“两年前,我还问你去不去,你没答应。”
沈诩皱着眉,显然已经把这事忘了:“有吗?”
“当然,我从黄牛那里买了票,你不去我也就没去。”
“浪费了。”
“也还好。”简筝问,“那下个月我们去吧,好不好?我喜欢听她唱歌,都说她现场特别好。”
沈诩点头,说好。
简筝心里高兴,已经在盘算着晚点准时抢票了。
身边的人多起来,沈诩主动从对面的位置换到简筝旁边,俩人挨在一起,显得亲密无间。
趁着昏暗的角落,偷偷接了一个没人知道的吻。
第二天中午,简筝跟沈诩回家吃的饭。
他妈做了很多菜,对沈诩格外热情。
“阿姨。”
“怎么还买东西了?以后回来不用买。”嘴上这么说,却还是很给面子地收下了沈诩的礼物。
简筝问她:“爸爸呢?”
“他晚上回来啊,公司走不开,你们晚上再留一顿,中午就当陪我了。”
“好吧。”
吃饭的时候,问起复婚的事,简筝也没隐瞒,说再过两年,领证这个事,倒也不是很急。
简筝很理解沈诩妈妈的担忧,毕竟他有前科,要是再做了什么让沈诩伤心,再离一次婚怎么办?
光是这么想想,简筝就觉得受不了,在心里呸了好几次,他绝对不会再做出伤害沈诩的事来。
“对了。”趁着吃完饭休息的时间,沈诩正好去了卫生间,简筝妈妈对他说,“千帆,要结婚了,就在这个周日,请帖送到我这儿了,你去不去?”
太久没听到这个名字,简筝竟然一时没想起来是谁,好半天才啊了声,奇怪道:“我去干嘛?我跟他又没什么关系。”
“我就是知会你一声。”
“知道了。”
晚上他爸爸回来之后,一家人吃了顿饭,席间简筝稍微喝了一点点鸡尾酒饮料,明明很低的度数,他还是有点晕乎乎的,沈诩带他回家。
出租车上,简筝黏糊糊地缠着他,一直喊他名字。
“累不累?”沈诩摸他脸,“回去睡觉。”
“嗯。”
简筝在漆黑的车内寻找沈诩的手,摸到了温热的戒指:“我妈跟我说,方千帆又要结婚了,说给了请帖,问我去不去。”
沈诩没回应,盯着窗外一闪而过的路灯,肩上很沉,他动了下,很久才说:
“想去就去。”
简筝从他身上起来,嘴巴里有一股水蜜桃味:“我去干嘛?我只是跟你说一下这个事情,不想瞒着你嘛,我又不喜欢他。”
沈诩垂下眼睫,心脏一点点跳得很快:“你喜欢谁?”
“当然是你。”简筝闷闷地笑,“我最喜欢你,我喜欢沈诩,特别特别喜欢。”
沈诩不想承认的,但事实上简筝提到方千帆三个字的时候他还是克制不住的生气。
所以晚上他把简筝弄哭了。
简筝只是有一点点醉,他大概能意识到沈诩是因为什么才变成这样。
简筝迷迷糊糊地跟他道歉,最后又一遍遍地跟他说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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