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上了大宛马“追风”,谢蕴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了东大门,他几乎不需要花太多时间,就在人群里头找到了明锦,望着她和文曜亲密相依的背影,谢蕴这才知道,原来之前心里隐隐约约疼痛只是一星半点。
如今心里的妒恨才是燎原大火,几乎要把他生生烧死,吞没其中。
明锦和文曜走到了一个绣件摊位前面,明锦看着只觉得这摊位的绣件特别精细,採用苏绣,针角细密却不失活泼、栩栩如生又不失雅致,属于难得,再来是取材,不像一般绣件总喜欢绣些花鸟蝴蝶,要不就是山水景緻,这摊位的摊主是个英气逼人的中年妇人,皮肤稍微黝黑,她的绣品上绣了大量的动物,有羔羊跪乳、双双锦鲤、林间花鹿,也有山大虫、豹子这样的猛兽。
明锦看上了一个枣红色的老虎绣件,拿到了文曜的眼前笔画了一下,接着就掏出了银两付帐。
“这个荷包很衬三哥哥,给!”明锦这时想的不多,只觉得文曜一路上给她买了许多小礼物,怪不好意思的,总该投桃报李一下。
文曜的脸一下子涮红了,他接过了荷囊,结结巴巴的回着,“谢、谢谢寸寸,这荷、荷囊特别的好看,我会……会珍惜着!”一边说着,一边把身上原本的荷囊取下,换上了明锦给他挑的荷囊,明锦的眼光挺好,枣红色的荷囊与文曜今日衣衫的颜色相得益彰。
文曜本就英姿勃发,如今眉飞色舞,更添颜色。
“两位可真是般配,出来相看的?还是有了婚约?”摊主见两人之间互动有几分青涩,心中越是看越是欢喜,谁不喜欢看漂亮的年轻的男女纯挚的情谊呢!
“我还在努力。”文曜这是鼓起了这辈子所攒起来的勇气,说了这一句,他悄悄的观察着明锦的
“那我便祝公子心想事成啦!”摊主爽朗的笑着,又塞了一张手帕给明锦,两人这才往下一摊逛去。
明锦的脸通红着,脑海里不断的回想着文曜方才的话语。
还在努力中……
是努力要和她缔结婚约吗?
心中怀着事,两人漫步到了一个首饰摊位。
这个摊位是江南一代的名店“煌记”的摊位。
在列肆里面不只有一般的小摊商,各大商舖也会在这儿支个小摊子,只是这小摊子上面自然也不会是太贵重的东西。
明锦的心思并没有完全放在摊子上,她还在想着文曜的话,文曜却是看得很认真,他挑了一只粉红色的兔子簪,虽然不是很贵重,但是设计当真是可爱极了。
他光是看那么一眼,就知道明锦一定很喜欢。
等明锦回过神来,文曜已经结好帐了,他手上拿着簪子,内心有些紧张,“寸寸,这个簪子很适合你,是你送我荷囊的回礼,我替你簪上好不好?”他满心的期待着,心脏鼓譟个不停。
他的紧张真的是多余的,明锦毫不犹豫的点了点头,“好啊,就麻烦三哥哥给我簪上。”
明锦如今急欲摆脱婚约的桎梏,也想要与过去做个告别,文曜是她如今最好的选择了。
明锦心里是有些不安的。
毕竟有过一满腔热血,也有过婚姻,在想要改换婚约的时候没有想过很多,可是如今面对着文曜的满腔真心,明锦感受到了未曾承受的重量。
她只怕自己不能好好的回应他,那便是糟蹋了他一片美意。
文曜的脸很红,像是喝下了一罈陈年美酒,他确实是,这罈美酒是在他心中酿出来的,酿了很多年,让他还未饮下,人已经醉了泰半。
明锦的身量不高,寸寸不是叫假的,站直了都堪堪到文曜的胸膛上方而已。
煌记是大商号,摊子也跟一般的支摊不太一样,煌记租下了四个摊子打通,还做了遮风挡雨的朱色棚子,其中有一个摊位摆了几张铜镜,让客人能够试戴首饰。
文曜握着簪子,明锦稍微垂首,他拿着簪子,却是不知道如何下手。
也是。
簪簪子可不单单是随手把簪子插到头髮堆里去。
如果这样随便插进去,一方面是不美观,另一方面则是一下子就会掉落下来了,尤其是像明锦这样头髮髮质像绸缎的女子。
明锦有些紧张地屏住了呼吸,文曜拿着簪子,却紧张的手微微颤抖了起来,所幸摊子里头有个负责推销饰品的小姑娘,热心的凑了过来,开始指点起文曜该怎么、给女孩子簪头髮。
“对,就是这样,稍微往下摁,斜挑进去……”这姑娘是煌记精挑细选来做饰品推销的,个性好又会看人脸色,声音特别的好听,令人听了心情都愉悦了起来。
在小姑娘的指点下,文曜顺利的把兔子簪子簪在了明锦头上。
明锦对着镜子左右看了一下,只觉得十分满意。
文曜心情一好,又买下了几样饰品,他们俩还凑在一块儿挑了一对水色很好的玉镯要带回去给南风君当礼物。
谢蕴始终不紧不慢的跟着两人,越是看着两人亲近的互动,他的心里越是烦躁、痛苦。
他不是一个喜欢逛街的男人,他甚至觉得逛街是一件非常浪费生命的事,可如今看着明锦和文曜相偕逛着热闹的市街,他却是恨不得以身代之。
以往对他来说最是痛苦的事情,在此时此刻却成了他当下最渴望的事,谢蕴捏紧了拳头,忍下了冲上前去打断他们两人的冲动。
如果不知道明锦跟他一样已经重获新生,他或许就直接强势的把两人分开了,可是在昨夜过后,他唯恐行差踏错,踏入万劫不復的深渊。
如果,只是如果,他当年不要离开京城,又或者是如果,当年他可以早点察觉皇帝和韩家的阴谋,是不是他们之间也能够有所改变。
可这世上最无用的两个字,大概就是“如果”了。
时间只会一条线笔直的向前走,不会为了任何人停留,只有在时间面前,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不管是贵为皇帝,还是贫贱如乞丐,时间不给予任何人优待,过去的事情也无法改变。
这是谢蕴最能理解的事了,可这人生还是发生了如果。
那便是他和明锦都重活了一世。
既然老天爷给了他这一个机会、垂怜于他,那么他便要牢牢掌握,不能再出错。
明锦当真是很喜欢逛街,在逛过了工艺品一区过后,又在中段的商市逛了一圈,北方来的商品对明锦和文曜没有什么吸引力,不过明锦还是从头逛到了尾。
经过上一世的磨难,明锦改变了很多,但有些本质的事情还是不会改变。
小姑娘以前就喜欢咋咋呼呼的,那时他嫌她话多,如今却只能偷偷摸摸的听着她说话,哪怕她说的事儿根本无趣至极,他也觉得有如天籁,也算是报应了。
明锦和文曜在一个卖珍奇异兽的小摊子前面停了下来,明锦从小就喜欢那种毛绒绒的小东西。
摊上正好有只白胖胖的小兔子,明锦便蹲在那儿,眼睛瞬也不瞬的瞅了足足有两刻钟。
摊商终于忍不住了,问了句,“小姑娘,喜欢就带回去吧?”
没想到明锦却是摇了摇头,“不了,养了会伤心的,谢谢大叔。”
如果是其他人这样在摊子前面杵着光看不买,这摊商大概是要发脾气了,可因爲明锦长得特别好看,光是在那儿眼巴巴的看,居然也能引来路人的驻足,如此一来,摊商也没了脾气。
谢蕴把这一切都听进心里头了。
这唤起了他的回忆。
那年她还七岁而已,头上梳了两根小麻花辫,一声又一声的在他身后奶声求着,“阿赢哥哥,寸寸想要兔兔!”
他本来不想理会她的,可是在她求了第三回以后,他便带着弓箭和雨燕、雨鹏一道上了山,给她掏兔子。
虽然嘴里嫌弃得不行,却还是把最白,长得最像她的那只兔子带回来了。
他是不可能让明锦知道的,为了找这只兔子,他找了十个兔子洞!
或许当时也该让她知道,至少别令她觉的他心特别冷,从来不把她的事情放在心上。
当然,养这样的小动物,很难善始善终的,明锦算是让这野兔有了漫长的一生了,在明锦十二岁的时候,老兔子死了,那时候他在军营里,有接到她写的信件,却没有回信安慰她。
他是真的不知该怎么安慰他。
“你干啥呢!在跟踪那个大姊姊吗?”属于孩童稚嫩的嗓子让谢蕴回过了神,眼前一个穿着棉袄的小孩儿两只眼睛直勾勾的盯着他瞧,瞧得他心里有些发虚。
谢蕴没有回话,只是默默地掏出了一个金叶子,小傢伙的眼睛更亮了,一把抓走了金叶子,笑得见牙不见眼,小孩子的牙,一口白晃晃的,小傢伙比了个噤声的姿势,彷彿和谢蕴心领神会。
谢蕴说不清心里的感觉,只觉得有些哭笑不得。
他的心沉寂了很多年,直到遇到了明锦才越来越鲜活,有些情绪,到这个时候才体会到。不再去看那个小孩儿,他的目光精准的抓到了人群里的明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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